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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1 10:34 作者: 访问次数:0

  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办、科),有关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选调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经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2014年将继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我省乡镇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290人。其中,从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中选调90人(定向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调5人),从大学生“村官”中选调200名。 

  二、选调对象
  (一)普通高校2014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定向选调);
  (二)湖南省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务期满、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志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一线去,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和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支部)干部,或获得过一次以上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
  (五)大学生“村官”在每个聘期内必须有一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
  (六)身体健康。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4年3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省内有关媒体上发布《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组织推荐。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具体步骤:(1)考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2)院(系)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人员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推荐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申请定向选调的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选调到湖南省乡镇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不能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同一名对象。(3)高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对象名单,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调生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统一组织。所有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3月7日0:00至3月14日16:00,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nleader.gov.cn)的网上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3月17日9:00至21日17:00,登陆所报考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7日至4月11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4月12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和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一经查实与本人情况不符,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严肃处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有关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各市州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原则上应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
  (四)考察。5月下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所在高校和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真实、客观的鉴定材料。
  (五)公示和录用。6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调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下发分配通知,各市州委组织部即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若选调生违约,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作安排和管理。选调生安排到确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工作,试用期1年。选调生分配方案于7月3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8月中下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派遣到所分配的单位工作。新录用的选调生须在乡镇、村服务3年以上,3年内不得选调或抽调到上级机关帮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选调生的培养与管理,坚持和完善乡镇党委书记为选调生第一培养人、市县两级组织部门与选调生定期谈心谈话、县委领导联系选调生、选调生年度考核考察等制度,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可破格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做好新形势下的选调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选调工作。
 

  附件:1.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 

      3.选调到湖南省乡镇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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